学历:硕士
毕业院校:武汉大学
专攻领域:刑事辩护
工作经历:
惠州市仲恺高新技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执业年限:10年
开设赌场罪
聚众斗殴罪
寻衅滋事罪
故意伤害罪
组织淫秽表演罪
组织、介绍、容留卖淫罪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收益罪
盗窃罪
诈骗罪
敲诈勒索罪
职务侵占罪
故意毁坏财物罪
破坏生产经营罪
诈骗罪
合同诈骗罪
非法经营罪
贷款诈骗罪
串通投标罪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非法狩猎罪
假冒注册商标罪
妨害药品管理罪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肖某某合同诈骗罪 /伪造公司印章罪 一审合同诈骗罪、伪造公司印章罪数罪 并罚无期徒刑,二审两罪变一罪,无期 改 20 年有期徒刑
吴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涉案金额 1000 万余元,最终不起诉 苏某某非法持有枪支罪 持有两支枪支,量刑建议一年,最终定 罪免刑
丁某某故意伤害罪 重伤一人、轻伤一人,判三缓三
马某某开设赌场罪 赌资 700 万余元,量刑建议六年, 争取到一年半实刑 朱某某盗窃罪 涉案金额 50 万,争取改定性为职务 侵占罪,最终判二缓三
王某某诈骗罪 涉案金额 30 余万元,最终不起诉 寇某某非法买卖、运输、邮寄枪支罪 认定枪支散件 500 件+,检察院量刑 建议 10 年,争取到判三缓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