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雅蒙律师毕业于复旦大学,深耕涉性类犯罪、诈骗与合同诈骗、知识产权犯罪、网络与数据犯罪、赌博与卖淫类犯罪等多个领域,以“精准定性、程序把关、实体减损”的辩护方法,在多起案件中实现存疑不起诉、相对不起诉、缓刑与减刑的辩护效果。
只做刑事的聚焦定位、定性精准、程序为王、量刑精细、实战为证。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组织、协助、容留、介绍卖淫罪
合同诈骗罪;非法经营罪;贷款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盗窃罪;诈骗罪;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敲诈勒索罪
强奸罪;故意伤害罪;强制猥亵、侮辱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付某某 涉嫌强奸罪 —— 不起诉
陈某某 涉嫌诈骗罪 —— 判处缓刑
林某某 涉嫌开设赌场罪 —— 判处缓刑
胡某某 涉嫌开设赌场罪 —— 合并量刑,减轻二年
石某某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 判处缓刑
张某某 贩卖毒品罪 —— 法院采纳量刑建议,以下判刑
郑某某 盗窃罪 —— 判处缓刑
候某某 诈骗罪 —— 判处缓刑
胡某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 判处缓刑
严某某 盗窃罪 —— 判处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