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阶段是侦查机关收集固定证据的关键阶段,在羁押状态下犯罪嫌疑人心理压力大,对法律理解存在偏差,极易产生错误认识,容易做出不完全准确的供述,为日后辩护埋下重大隐患。
在这一阶段,辩护人通过会见犯罪嫌疑人,向其释明法律、梳理案情、搜集关键信息,与侦查机关有效沟通,在“黄金37天”内申请取保候审,提交不批准逮捕的法律意见等.
这一阶段的有效辩护,不仅关系到犯罪嫌疑人能否及时取保候审,更关系到以后的无罪或罪轻辩护.
01 会见
了解案情,答疑解惑,心理疏导、生活帮助。
02 代为申诉、控告
就办案机关在办案过程中的违法行为提出申诉、控告,保障合法权利。
03 刑拘阶段申请取保候审
刑拘之后,逮捕之前,向侦查机关申请取保候审,争取重获自由。
04 提交不批准逮捕法律意见
审查逮捕期间,把握关键7天,向检察院申请不批捕,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05 逮捕之后申请羁押必要
逮捕之后,根据案件进展及时向检察院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争取变更强制措施。
06 调取或申请调取无罪或罪轻证据
侦查阶段全过程,调取或申请侦查机关调取无罪或罪轻证据,避免遗漏有利证据,夯实辩护基础。
07 协助争取被害人谅解
协助犯罪嫌疑人或家属积极退赔,争取被害人谅解,减轻办案压力。
08 跟进扣押财物的处理
对违法扣押行为提出异议,协调返还非涉案扣押财物,避免经济诉讼损失。
09 有效沟通
及时跟进案件进展,为退赃提供参考意见,减少辩护阻力。